衣服

    隔了两日,归小烛再去赌场找到江月白,两人签字画押,文书便开始起效。如此过了几个月,小烛靠和江月白赌钱赚了不少佣金。冬天快到了,有了钱,便可再添置一床暖和被褥,又买了沐浴用的木桶,他们三人现在洗澡还是去厨房角落的遮蔽处以水擦身,十分不方便不说,随着天气逐渐变冷,小烛已经因为这个遭受了两次风寒。

    兔子先没有买,据村里有经验的人说,幼兔最好的饲养时间是春天,冬天太冷,怕把小兔子给冻死了。路过牛马肆时,小烛忍不住停下脚步,考虑着自家是否也该买头牛,好方便她经常到镇上。搭乘村长牛车,她虽有时也付些银钱,但总觉得麻烦了别人。

    她正犹豫不定,身旁的荆路平猜出她心中所想,善解人意地说:“小烛,咱们田契还没赎回来,现在买牛,只是白白养着。若是你觉得不方便,我可以日日送你来镇上。”

    小烛道:“来回少说也得六十里路,你如何送我?”不过他说的很对,现在最紧要的是赎回田契……

    “我可以背你,”荆路平指指肩膀,“我脚力很好,有时在山中跑一天也不累,力气也大,经常背野羊……”

    归小烛权衡再三,终于放弃了买牛的念头,转头笑嘻嘻地打断他说:“你把我和野羊比?就算你肯背我,我也不肯每天被你背呢,多累啊,我会心疼的。”

    江月白并不好赌,更不缺钱,每日也只耽在同一个赌场。归小烛给她打了几个月的工,某日江月白请她去酒楼吃饭,两人饭过三巡,小烛本来就是憋不住话的性子,忍不住将心底疑惑问出:“江老板,你为什么日日都去那个赌场呢,据我所知,镇上还有其他抽成更少的赌馆,能赚得更多啊。”

    江月白在深秋里仍穿着一身单衣,衣领拉得极低,露出纤细锁骨和半拉鹅黄里衣,正是当下时兴的风流女子做派。她浅浅一笑,不答反问:“小烛,当初你为何会在众人间选中我?”

    归小烛心说:自然是看出你人傻钱多好糊弄,嘴上却殷切地拍马屁道:“彼时我初次见江小姐便觉得你容貌惊艳,周身气度不似凡俗,耀然如神人,又出手阔绰,定然是位好雇主。”

    江月白微微颔首,显然是这马屁拍得相当到位,只是她不知想到什么,长叹一声,说:“为何连你都能看出我财貌双全、鹤立鸡群,有的人却如同眼盲心瞎,我日日去他眼皮子底下晃悠,却完全不把我放在眼里呢?”

    归小烛嗅到八卦气息:“谁啊?”

    “越怜音。”

    归小烛想起来了,这越氏正是那个传闻中容色极盛的赌场老板。他本是画舫上唱曲的伶人,花名叫做怜音,越是他亡妻的姓,这家赌馆也是他从亡妻那继承来的产业。

    原来她每日固定去同一赌馆蹉跎竟是为了这个!江月白比归小烛虚长几岁,不过二十出头,那越氏少说也比她俩大了十岁不止。归小烛在心里咋舌:你上次还嘲讽我夫君,你自己痴恋的男子也不怎么样啊。

    “可能,越氏并无再择之意呢?”归小烛搜肠刮肚地安慰她,“像你这般女子,想要找一门好的婚配,应该易如反掌啊。”

    江月白点点头:“不错,我家中已有正夫一位,侧夫一双,时时争风吃醋,无甚意思,我便不愿再回内宅。怜音有再嫁之心,只是不愿屈居侧室,可我又不能为他休夫。”

    这短短一句话信息量十足,归小烛一时不知如何接话,江月白又没头没脑道:“小烛,有时候还挺羡慕你的,有大小两位夫君,也算是家宅和满,不知你有何驭夫之术?”

    归小烛呆呆道:“你记错了吧,我只有一位夫君,正是上次你见过的那个高个子。”

    “莫非我记错了不成?那日你被宁四轰出赌馆,头破血流之时,来接你回家的正是一高一矮两名男子,看他们形影亲密,还以为是你大小二房。”

    归小烛“哦”了一声,满不在意地解释:“小的那位是我小舅子,不是我夫君。”

    江月白不置可否地神秘一笑:“那你就没有收房的想法?这才叫做享受齐人之福呐。”

    归小烛莫名有些生气,但不好在老板面前发作,遂打哈哈道:“这菜好吃,你也多吃点,还剩下这么多呢,岂不可惜。若是吃不完,等下我想问伙计赊几个碗,打包回去,可以吗?”

    江月白不在乎银钱,点了好几道平常百姓家里吃不到的烧鹅排骨烀蹄髈,她自己倒对此类油腻荤腥不甚感兴趣,只闲闲吃了几筷子鱼肉,剩下的全便宜了小烛。

    只是等小烛回到家中,荆路平已经做好饭菜了。瓷碗易碎,又重,剩菜里还不乏汤汁,小烛将它们背回时既得陪着小心又费力气,累得半死,荆路平忙将包裹接过,推着小烛坐在了饭桌的上首。

    今天的菜是干豆角烧腌肉,做得十分美味,只是归小烛中午吃得太多,只扒拉了几口米饭,便搁了筷子。

    “小烛,饭菜不合胃口吗?”荆路平关心道。

    “没没,我中午吃得太撑了,现在不饿,你们先吃吧。”归小烛摆摆手,便去找大黄玩去了。

    荆怀野今天特意穿了归小烛前些日子给他做的靛蓝色新衣,这衣服针脚粗细不匀,有的地方还皱皱巴巴,但款式新颖,还算合体,因着他正在长个子,还仔细地留出了将来改大的余地,看得出花了一番心思。哥哥说这是归小烛地为他做的,叫他亲自向妻主道谢,只是,她匆匆忙忙地回来,目光竟一瞬也没有落在他身上,这叫他如何开口?

    荆怀野从碗中挑出一块肥肉,对着大黄“嘬嘬嘬”,企图将正被小烛挠肚皮的大黄唤过来。大黄已经三个月了,比起一开始的小毛团子长大不少,轻而易举地便被肉香味吸引,一个鲤鱼打挺便朝荆怀野“啪嗒嗒”奔来。

    归小烛见大黄跑了,意兴阑珊地从地上站起来,拍拍裤腿便要回屋净手。

    “归小烛……”荆怀野叫住她。

    若是平时还好,今日江月白说的那番“齐人之福”的话,仿佛一颗石头扔进水里,激起归小烛心里许多涟漪,再加上之前那个诡异的梦,见荆怀野似乎有话要对她说,她登时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怎么了?”

    “谢谢你给我做的衣服。”荆怀野硬邦邦道。

    “不用谢,”归小烛眼神闪躲,便要走,却不意荆怀野竟伸手拦住了她的去路。

    “这个给你。”他摊开手掌,是一根褐色的竹节簪子,粗粝处被打磨得十分光滑,显然下了不少功夫。归小烛接过竹簪,才发现他的手心起了两个晶莹的水泡。荆怀野平日惯于写字,指节上早有一层薄茧,这水泡应该是打磨簪子的时候磨的,她又是感动又是关切,下意识抓过他的手问:“你的手没事吧?疼吗?”

    “不疼,过两天就好了。”荆怀野仿佛被烫到一般飞快地抽回手。其实还是有点疼的,只是被归小烛关心,让他感觉十分别扭。

    “等会让你哥给你上点药吧,他常在山中打猎,备有许多伤药。”归小烛也懊恼自己怎么不顾男女大防就上手了呢,说完,忙转身回房了,徒留荆怀野愣愣站在院中。

    荆路平站在两人身后,暗自叹了口气:怎么过了这么多天,妻主还是没有想起自己对荆怀野的感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