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书迷正在阅读:重生都市之妖神至尊、我当道士那些年、快穿之反派大佬又被宿主拿捏了、模拟修武,我的生涯充满可能、哈利波特之东方神兽来了、护花邪医在都市、重生都市高手、这个演员有大问题、小姐姐的炮灰空间、我不做掌门
在食死徒的地盘闭门不出一个月,再次来到对角巷,发现现在的对角巷已经和翻倒巷一样萧条了。 除了古灵阁、光轮公司、魔杖商店,许多小商店都已经关门了,或者说,被迫关门。 曾经薇薇娅去买零食的小店铺里面的货架柜子乱七八糟地倒在地上,散乱的糖果,发霉的蛋糕,碎裂的玻璃罐…… 其他关门的店也差不多。 可想而知,这里曾经遭遇过一场0元购。 在伏地魔和食死徒统治下的混乱景象,可见一斑。 ——“美丽的小姐,请问你是薇薇娅·普林斯吗?” 一道优雅低沉宛若大提琴的声音传来,薇薇娅转头,就看见一位绅士打扮的年轻男子。 他面容俊秀,一头长发用白色的丝带扎成一束,柔顺地搭在脑后,五官与阿斯托利亚有着三分相似,气质也如阿斯托利亚一般柔和而恬淡好似皎洁的月光。 “是的,我是。阿斯托利亚没有给你我的照片吗?”她反问。 “很抱歉,普林斯小姐,我是个盲人。” 他声音淡淡地解释。 薇薇娅闻言,目光看向他的眼眸,才发现,他的眼睛虽然大,却没有一点神采。 “那你听力还蛮不错的。”能够找到她的位置,并准确跟她保持一定社交距离等等,她才会忽视他视力上的问题。 而听到薇薇娅的话,青年轻笑一声,带着白丝手套的修长的手指轻轻遮掩着脸上的笑意,“我还以为你会说一声‘很抱歉’。” “你给我的感觉,是个很会客套的人。” 薇薇娅:“很会客套的人不会做多余的客套。很明显,你提起自己是个盲人的事情,就像一般人解释自己不擅长魁地奇一样,你觉得这不是什么难堪羞耻的事情。而你更喜欢观察的,是你说出自己是‘盲人’时,别人的反应。” 青年再次轻笑了一声。 “那么,我有资格当格林格拉斯家族的客人吗?格林格拉斯先生。” 薇薇娅看着他,面色平静。 青年这副做派和气度,再加上他的面容,不大可能是听命于阿斯托利亚的,而且接人的话,还是派家养小精灵用幻影移形更为快速。 再加上他已经花了半分钟时间来谈话,没有移动。 薇薇娅就明白,去格林格拉斯家族并没有那么轻松,现在正是危机关头,像格林格拉斯这种底蕴深厚,又不想沾边的家族,自然要对每一个上门的客人好好把关。 青年顿了顿,双眼虽然毫无波动,却是做出了思考的姿态。 薇薇娅丝毫不紧张地等待他回应。 终于,青年开口:“有资格,普林斯小姐,我是阿瑞斯·格林格拉斯,代表格林格拉斯家族欢迎你的到来。” 说罢,他上前一步,伸出右手,修长的手指刚刚好抓住薇薇娅的肩膀,轻轻吟诵幻影移形的咒语,薇薇娅周围的场景就变了。 面前萧条破败的街道,变成了端庄而典雅的哥特式城堡,面前的大门上是由各色鲜花摆出的门牌,周围由深到浅的绿色藤蔓,然后是白玫瑰背景板,中境用黄玫瑰摆出了“格林格拉斯”这个单词。 薇薇娅还在观察着,一张笑意盈盈的脸挡住了她的视线。 “你终于来了,薇薇娅学姐,我就知道,你一定能过来的。” “是,我来了。” 一旁的阿瑞斯轻笑:“你们慢慢聊,我就先走了。” 说罢,身影就一下子幻化消失。 “他是你兄长吗?他看上去很厉害,我都没有听说过。” 阿斯托利亚牵着薇薇娅的手,带她走进格林格拉斯的大门。 “你说阿瑞斯?他是我小叔叔,怎么样?帅吧?你要感兴趣我可以给你找机会。” “薇薇娅学姐都四年级了,就没想过谈恋爱放松一下吗?” 薇薇娅知道她只是在打趣,用恋爱话题来暖场,摇头,“现在这个时候,谁有心情谈恋爱?” 阿斯托利亚:‘那真可惜,我知道好多人都喜欢薇薇娅学姐,可想要追求学姐的,我只知道马尔福一个,那家伙可不靠谱。” “谁让薇薇娅学姐那么厉害,他们对你只是崇拜,但不想找个比自己厉害的女朋友。”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唉,如果薇薇娅学姐是男人的话,我就可以给你当女朋友了。” 她的话比起在学校多了点,看得出,她还是在家的时候更放松一点。 薇薇娅边听她说话,边回应,边欣赏格林格拉斯的花园。 马尔福家是富贵,布莱克家是威严,而格林格拉斯家族,就是舒适。 不论是花园里的布局,还是娇艳欲滴的鲜花,还有萦绕在鼻尖的花香,还有银铃蝴蝶扇动翅膀发出的叮铃乐声,都让人感到美丽而舒适,视觉听觉嗅觉触觉都得到了满足。 环境对人的心情也是有影响的。 在这样的舒适的环境里待着,薇薇娅觉得自己这些日子紧绷的情绪也都放松了许多。 阿斯托利亚待客周到,先生带着薇薇娅到庄园里享用下午茶,让女仆把薇薇娅的行李安放到自己隔壁的客房,然后边享用美味的下午茶,边跟薇薇娅讲了讲格林格拉斯家族的分布,哪些地方可以去,哪些地方不可以去。 再说说她给薇薇娅准备了哪些活动—— 第一,游览格林格拉斯城堡庄园。 第二,参观她的杰作。 第三……等一二结束后再想。 薇薇娅表示同意,直说自己空余时间想要借格林格拉斯家的书来看,以及要练习魔药,不知道有没有专门炼药的地方。 阿斯托利亚:“当然有,你就跟我一起好了,要我给你打下手吗?” “我只是在研究新魔药,自己都不知道什么个章程,如何找你打下手。”薇薇娅无奈道。 “所以你想看看我家关于魔药的书喽?没问题,我让管家去找,明天全部复制一份送给你,不过这些复制品,除了格林格拉斯就会消失。” 薇薇娅点头表示明白。 大家族的保密手段嘛。 ** 在格林格拉斯家族练习魔药的事情还算顺利,保守估计能赶在开学最前一天完成,然后骗西弗勒斯和马尔福喝下去。 阿斯托利亚对此毫不知情,倒是在魔药快成型的时候,阿瑞斯找了过来。 薇薇娅还在看阿斯托利亚的作品——短篇小说。 阿斯托利亚的爱好,短篇小说,或者说,散文? 薇薇娅对文学研究不多,不太分得清短篇小说、散文、杂文、预言之类的区别,总之是个有头有尾的故事。 之后阿斯托利亚才解释,这些故事,是她想要编写的舞台剧剧本,故事只是写着玩的,她并不知道麻瓜世界正规的剧本是如何写的。 而看这种没多少实际意义的东西,可就苦了薇薇娅了。 尤其是阿斯托利亚写的一些喜剧或悲剧,根本无法让薇薇娅笑出声又或者感到难过。 第一次和人分享自己小秘密的阿斯托利亚感到十分难过,觉得自己果然没什么天赋,文笔根本打动不了人。 很难被打动的薇薇娅:…… 她不太好意思的跟阿斯托利亚表示她的作品还是不错的,只是自己没什么文学细胞。 阿斯托利亚只当薇薇娅在安慰自己,表示有被安慰到,然后坚决要写出能够打动或者引起薇薇娅兴趣的故事雏形。 薇薇娅:…… 只要只当是假的,我就没多少兴趣好吧。 她只能帮阿斯托利亚挑剔一下人物行事动机,故事逻辑性上的缺漏。 阿斯托利亚觉得受益良多,改着改着,好好的喜剧雏形,就变成了凶煞悬疑推理故事。 薇薇娅:…… 阿斯托利亚:…… 而阿瑞斯来的时候,阿斯托利亚和薇薇娅正讨论将这个悬疑故事发表在校报上,给校报增加一个版块。 因着伏地魔和食死徒的事情,学生在假期已经学会了阅读预言家日报,他们校报在报导的关于伏地魔的事情方面,肯定比不上伏地魔那边,不如另辟蹊径,放一些娱乐板块,比如连载小说。 “抱歉,两位美丽的姑娘,”阿瑞斯快步走来,礼貌表示歉意,“但我有事要跟普林斯小姐商谈一番,阿斯托利亚可以把人借给我吗?” 阿斯托利亚看看闺蜜又看看自己小叔叔,郎才女貌,越看越觉得般配。 “我同意让你们单独聊,但你得问问薇薇娅要不要跟你聊。” 薇薇娅点头:“可以。” 阿斯托利亚给了薇薇娅一个鼓励的眼神,然后离开了。 阿瑞斯看着薇薇娅,周身柔和气质收敛,表情有些严肃,“共生药剂,普林斯小姐,我没想到,你真的得到了普林斯的传承。” 薇薇娅一愣,从而警惕。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跟我来吧。” 说着,阿瑞斯转身快步走着,薇薇娅紧跟在他身后。 他们上了右边宫殿的顶楼,一个明媚敞亮的房间,里面摆满了许多颜色漂亮的药剂,每个药剂管上,头挂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上产日期,药剂名字和作用,还有炼制者。 而阿瑞斯又打开一旁一个柜子,露出里面一支支被冰冻着的药剂,格子上也同样写着日期名称作用。 “这里的药剂,是历代格林格拉斯人发现珍贵的魔药材料越来越少,厉害的魔药大师越来越少,于是一代代收集存放下来的。” 阿瑞斯指着木牌,“而这一半的药剂,都出自普林斯。” “你想说什么?” 薇薇娅看着,发现了这个有着冰冻魔法的柜子里,有着一瓶共生药剂,而制造者是,诺亚·普林斯。 好家伙,那么久的东西,肯定过期了。 “普林斯小姐炼制的这支药剂,我想买下来。我可以再提供你一百份共生药剂的药材。” 薇薇娅直接拒绝:“我也有需要,一份药剂炼制需要一个月左右的精力,上学后我也没有机会炼制,而我马上需要它。” 阿瑞斯皱了皱眉,表示:“普林斯小姐,我既然来找你商谈,肯定是想要找到可以合作的方式,而不是强买强卖。” “我想买共生药水,也不是想要服用,而是想要研究能解开它的方式。” “解开!?” “谁服用了?” 薇薇娅皱眉。 共生药剂是普林斯家族的独门秘法,而炼制方式,早早就跟着普林斯魔药实验室的遗失而消失。 阿瑞斯那么说,那服用者就是格林格拉斯家族的人,要解开,那就说明两人都还健在。 而她这些日子在格林格拉斯家族里,只见到过阿瑞斯、达芙妮和阿斯托利亚这三个格林格拉斯家族的人。 没见过格林格拉斯家族的家主,又或者说,阿瑞斯就是格林格拉斯的家主? 纯血家族在繁衍方面好像都挺艰难的。 阿瑞斯:“我父亲和姐姐。” “当初我父亲病重,我姐姐就用共生药水,让他和自己一同活着。” “那时候达芙妮已经出生,没受到影响。” “但之后,阿斯托利亚和我之间,却是继承了这样的共生影响。” 薇薇娅:“这有解开的必要吗?” 阿瑞斯如今这样,应该是瞎了许久了,但阿斯托利亚眼睛好好的,应该不受影响。 至于年龄,阿瑞斯也只比阿斯托利亚年长八岁。 “还是说,你要去做很危险的事情,所以你怕影响到阿斯托利亚?” 这样想着,薇薇娅不由得打量了一下阿瑞斯。 很危险的事情,现在危险的事情,大多都是跟伏地魔对着干吧? 格林格拉斯家族不是古老纯血家族吗? 像是猜到薇薇娅在想什么,阿瑞斯无奈叹气。 “那你觉得,古老的纯血家族,一般会有哪些贡献?” 普林斯家族是魔药,布莱克家族是最早的巫师家族,而马尔福是依托着布莱克家族后来居上,靠着金钱名望…… 而巫师最早的,就是征战了吧? 征服驯化出家养小精灵,赶走狼人巨人吸血鬼,建立起魔法世界的秩序…… 阿瑞斯叹气,“格林格拉斯家族,就是赶走狼人巨人吸血鬼的主力。” 原始的资本积累总是血腥的。 帝国殖民统治,巫师们也不赖。 家养小精灵是能力强,所以被驯养,而一些弱势又没什么利用价值的魔物,比如哥林布地精之类的,就被巫师杀死,狼人巨人人鱼等等都是敌人。 而格林格拉斯,就是在这样的侵略战争中出名的。 可现在,伏地魔明显重用狼人和巨人。苏艾帅的HP蛇院就是最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