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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三十四章 野马群(上)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章野马群(一)

    “少了两三天,多则四五天吧……”

    巴特尔将手中装着食物和饮水的包裹,放到了赤血的背上,对于他们这些在草原上生活的人,就是外出半个月不回家,那也是经常的事情。

    要知道,随着荒漠化的日益加重和城市的扩建,大草原上的生活空间也变得越来越小,原本很多水草肥美的地方,现在却是荒芜一片了。

    所以草原上的牧民们为了牛羊马儿能吃到肥美的青草,就不得不扩大的自己放牧的领地,露宿在草原上,却是每个牧民都习以为常的事情。

    “要这么久啊?”

    庄睿闻言倒是有点犹豫了,他憋着劲想在这大草原上发现一座帝王陵墓呢,为了一匹马儿就要去掉这好几天的时间,庄睿感觉有点不值。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庄睿,既然来了,就领略一下大草原的风情吧,反正我看你小子对于考古的事情也不怎么上心……”开始是任博士催促庄睿快点开展工作,现在情况倒是反过来了。

    任春强算是想开了,反正这次草原之行也不可能有什么收获,还不如跟着巴特尔等人好好的玩耍一番,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任哥,我……谁说我不上心了……”

    庄睿苦笑着摇了摇头,哥们那叫“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这不知不觉中就把事情给办了的。

    一旁的帖木儿见到庄睿脸上露出犹豫的神色,当下出言劝道:“庄睿安答,一起去吧,这草原上的野马群是越来越少了,这群野马早晚也会被人给收服,到时候就是想见都见不到了……”

    “帖木儿大哥,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给兄弟说下吧……”

    庄睿刚才听帖木儿和巴特尔的对话,现在还感觉到没头没尾的,他想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再下决断。

    巴特尔抢过话头,说道:“我来说吧,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在放牧的时候,在一处山坳发现了一个野马群,虽然规模不算很大,但是也有一百多匹马,只是那野马群的头马十分厉害,我没能收服,而惊扰了那个野马群之后,它们离开了山坳,所以咱们要出去寻找下它们的踪迹……”

    看得出来,巴特尔对于没能收服那个野马群一直有点耿耿于怀,对于草原牧民们而言,收服野马群那是一种无上的荣耀,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虽然到了现代社会,汽车的广泛运用,将马匹的作用降到了最低点,再也无复冷兵器时代跑马圈地纵横无敌的景象,但是一匹马仍然是价格不菲。

    最普通的国产马,现在的市场价格大概是4000至8000元rmb,蒙古马是5000左右,伊犁马大概是6000上下,而略微带有一些汗血马血统的半血马,则是要四五万块钱一匹了。

    至于像土国总统赠给中国的那匹血统纯正的汗血宝马,更是有价无市,国际上曾经有喜爱养马的富豪出到上千万美元,都没能购得一匹。

    所以巴特尔如果能收服那群野马,即使马的品种一般,一百多匹野马也能卖出个几十万rmb来,这已经相当于他现在的全部身家了。

    庄睿等人来到草原的那一天,巴特尔就是带着他的兄弟们外出找寻那些野马的,只是去到山坳才发现,野马群已经消失无影踪了。

    现在草原野马几乎快要绝迹了,这样的机会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要是先被别人收服,那巴特尔可就后悔莫及了。

    这几天要不是陪着庄睿等人,巴特尔早就出外寻找野马群了,只是出于礼节不好丢下客人,这才决定带着庄睿和彭飞几人一起前往的。

    “原来是这样……”

    虽然巴特尔没有明说,庄睿也听出来了,敢情是自己等人的到来,影响了巴特尔他们的驯马大计,这对草原人来说可是很重要的事情。

    “成,巴特尔大哥,咱们就一起去寻找这些野马……”

    庄睿最终点了点头,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执意不肯去的话,恐怕巴特尔和帖木儿也不会去找寻野马群,而是留下来陪着自己去寻找墓葬了。

    果然,巴特尔听到庄睿的话后,脸上露出喜色,说道:“好嘞,庄兄弟,我给你挑匹性格温顺点又跑的快的马……”

    说话间,几人已经来到了巴特尔的马场,说是马场,其实就是用木栏杆在草原上圈起来的一块草地,六七十匹马儿在里面悠闲的吃着草,不过见到庄睿等人的到来,稍稍有些骚动。

    “咴咴……”

    一直老老实实跟在巴特尔身后的赤血,突然打了个喷嚏,昂头嘶鸣了一声,马场内顿时安静了下来,有几匹明显是雌性的母马,更是凑到栏杆边,伸出舌头舔着赤血高高昂起的脖子。

    “巴特尔,有客人来啦?”

    在马场的大门旁,有一个简易的小木屋,屋里的人听到外面的动静后,从里面走了出来。

    “乌日更达阿爹,拿六幅马鞍出来吧,我们要出去几天……”

    巴特尔笑着回了一句,老人点了点头,也没多说什么,转身回到了屋子里。

    很多国内的游客来到大草原,都是为了能骑着马儿在草原上驰骋,感受一下这种原始而又奔放的运动,所以在马场里都会备有成套的马具,当然,这些都是要收费的。

    “庄兄弟,这匹马叫做黄点儿,是匹母马,刚刚四岁的牙口,很温顺,跑起来也不慢,你就骑它吧……”巴特尔打开马场的大门,走进去牵了两匹马儿出来。

    走在前面的是一匹高约一米四,浑身带有黄色斑点的母马,只不过那匹母马似乎不大给巴特尔面子,一出来就黏糊到赤血旁边去了。

    “帖木儿,琪琪格,你们自己去挑马吧……”

    帖木儿和琪琪格对自家的马场都很熟悉,不用巴特尔帮着选马,交代完之后,巴特尔又看向彭飞,问道:“怎么着,是你自己选,还是我来?”

    彭飞的马术就是巴特尔教的,虽然比不上自己这些在马背上长大的人,但也是不凡,是以巴特尔也没给彭飞做主。

    “我自己来吧,骑母马多没劲……”

    彭飞闻言很是“嚣张”的看了庄睿和任博士一眼,这趟从北京出来后,在这些知识分子面前,彭飞总是没有存在感,现在终于有个扬眉吐气的机会了。

    “臭小子,等会摔下来有的你难堪的……”

    庄睿笑骂了彭飞一句,从乌日更达老爹手上接过马鞍,在巴特尔的帮助下,配在了黄点儿的身上。

    这些马儿都是驯服的了,带上马鞍之后,也没什么不适,庄睿轻轻一拉缰绳,黄点儿就跟在了他的身后。

    “庄哥,看我的这匹马怎么样?咱像不像白马王子?”

    过了大概十多分钟,帖木儿等人也挑好了马,彭飞挑的是一匹白马,不过在四蹄和腹下的位置,稍微有点黄色的杂毛,但是看上去也颇为神骏,远非庄睿的黄点儿能比的。

    还别说,彭飞长的本来就很秀气,坐在这匹马上,还真有点白马王子的味道。

    “还白马王子?回去我给张倩念叨念叨?别得瑟,小心被颠下来了……”

    庄睿嘴上虽然说的不屑,但是心里却是有点羡慕,自己胯下的这匹马,实在有点过于普通了。

    “走吧,庄兄弟,任博士,你们跟在后面,慢慢的熟悉下,手要抓紧缰绳,两腿夹紧,千万不要跑快……”

    等到众人都上马之后,巴特尔给庄睿和任春强讲解起骑马的要领来了,虽然他们俩所骑的都是最为温顺的母马,但是保不准也会出什么岔子。

    之所以不让他们俩走在前面,那是因为像赤血这样的马王,是不会甘心跟在后面的,到时候一追一闹,再踢上两匹马几脚,说不定就会造成惊马。

    以庄睿两人的水平,如果马真的惊了,那可是要命的事情,要知道,建国初那位最受人尊敬的总理的小臂,就是因为惊马造成了永久的残疾。

    “巴特尔大哥,放心吧,我也是骑过马的……”

    庄睿用两脚轻轻的在马腹上点了一下,胯下的黄点儿顿时小跑了起来,紧紧跟在了巴特尔的身后。

    虽然庄睿不大喜欢去什么俱乐部之类的地方,不过他得自欧阳军的那个庄园以前本身就有马场,他多少也骑过几次,当然,在那种地方骑马的感受和在大草原上是截然不同的。

    “行啊,还真是有一手,巴特尔小瞧你了……”

    庄睿娴熟的动作让巴特尔眼前一亮,只是转脸看向任博士的时候,眉头不禁又皱了起来。

    相比庄睿,任博士的动作可就难看的紧了,骑在马上的他这会正缩着脖子弯着腰,两手死死的抓住缰绳,生怕被慢走的马儿给颠下来。

    “任兄弟,这……这样可不成啊,照你这速度,咱们什么时候才能找到那群野马?”

    巴特尔虽然一直都表现的很有礼貌,但是此刻,却将是蒙古人的耿直的性格显露了出来。打眼的黄金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