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书吧 - 历史小说 - 蜀汉之庄稼汉在线阅读 - 第1030章 终得消息

第1030章 终得消息

    九原,高阙。

    “刘大人,求求你,求你赐点粮食和布料吧,不然的话,我的族人不是被冻死,就是要被饿死啊!”

    随着寒冬的步伐一点一点地逼近,粗犷而简陋的高阙城外围,聚集了越来越多的胡人。

    他们裹着腥膻的羊皮,看着从南边沿着大河过来的马队,源源不断地驮着物资进入城内。

    眼中充满了畏惧,同时又充满了渴望。

    若是换作轲比能还在的时候,看到马队驮着这么多的物资,大摇大摆地来到九原,怕是早就上手抢了。

    只是冯刺史先在桥山屠了近两万鲜卑胡骑,又在五原县大破轲比能纠集起来的大军。

    最后又指定轲比能之弟若洛阿六,接任部族大人之位。

    如今九原一带的鲜卑胡人,已经被冯刺史彻底打断了脊梁骨。

    鲜卑大人若洛阿六现在就如同卑微的奴仆,跪在刘良面前,不断地磕头哀求。

    只求汉人能分出一点粮食和布匹,让幸存下来的族人安然渡过即将来临的寒冬。

    “若洛阿六首领,你这是做什么?来来来,快起来!”

    刘良扶起若洛阿六,温声道:

    “如今九原重归大汉,九原的子民,就是大汉的百姓,我又怎么会眼睁睁地看着百姓受冻受饿而不顾呢!”

    这话说得有些过于夸大。

    毕竟就凭留守九原的这几千义从胡骑,能控制住水草最肥美的高阙一带,那就不错了。

    想要完全控制九原全部故地,至少也要等关中之战结束,大汉腾出手来才行。

    事实上,随着寒冬的来临,一些阴山外面的零散部族,已经开始冒险越过阴山。

    他们打算借助阴山挡住北面的寒风,熬过这个寒冬。

    数万鲜卑精骑尸骨犹在,血迹犹存。

    让这些新来到阴山脚下的胡人无不战战兢兢,尽量远离高阙。

    从这方面来说,大汉其实并没有把九原一带的胡人都纳入管理。

    但刘良的话,若洛阿六得认,不但要认,而且还要拥护:

    “刘大人说的是,说的是,是我糊涂了。”

    只要汉人愿意救济自己的族人,那一切都好说。

    因为阴山就是最好的避冬之地,别说现在不敢离开这里。

    就算有办法离开,以部族眼下的情况,真去阴山外面过冬,基本就是死路一条。

    “只是若洛阿六首领,我现在手里的物资,既要优先保障桥山那边的大军,又要供应九原这边的驻军。”

    “最后剩下的,其实也不算太多,所以得细细盘算一番,看看如何把口粮发到每个人的手上。”

    若洛阿六连忙说道:

    “一切都听刘大人的。”

    “嗯,既然如此,若洛阿六首领不如让各个部族的渠帅,把他们部族人数都报上来,然后我再算算,究竟需要多少口粮。”

    “当然,白灾不是只在今年有,明年,后年,大后年,几乎年年都会有。”

    “所以为了以后方便发放粮食,调配物资,我的建议呢,是仿凉州制,达到一定数量丁口的部族,就指派一名军司马到常驻族里。”

    虽然在轲比能眼里,若洛阿六就是个混吃等死的货,自身能力连女婿郁筑鞬都不如。

    但这并不代表着若洛阿六孤陋寡闻。

    相反,他跟着轲比能起于小种鲜卑。

    部族壮大后,又跟着轲比能从幽州打到雁门,再跟着轲比能跑到高阙。

    前前后后,怎么说也有几十年了。

    所见所闻,比起在锦城装过逼,在南中喂过蚊子,在陇右凉州肉身饲胡女,在九原忍辱负重为凉州军打前站的刘良来说,可能稍微差那么点意思。

    但汉人以军司马身份常驻部族,究竟意味着什么,他却是最清楚不过。

    他非常肯定,无论是曹操还是冯……冯君侯,无论是想要控制部族,还是打算化胡为汉,这都是第一步。

    但见若洛阿六有些木然地问道:

    “这,刘郎君,这下一步,是不是准备在九原建学堂?”

    刘郎君一看,哟呵,谁说这若洛阿六是个废物来着?

    这不是很灵醒的吗?

    搓了搓手,刘郎君嘿嘿一笑:

    “若洛阿六首领,你是知道的,这大汉子民嘛,总是要教化的对不?晚教化不如早教化……”

    若不是形势比人强,若洛阿六就差点要忍不住把眼前这个家伙的脸捣个稀巴烂!

    烂人!

    非人子哉!

    接手了轲比能留下的烂摊子,若洛阿六自然是想过自己的族人以后的出路。

    巧了,高阙就正好有出身凉州的胡人,而且人数不少,数千人呢。

    所以若洛阿六只要长了一张嘴和两只耳朵,几个月的时间,已经足够了解凉州对胡人是个什么章程。

    仁慈么?

    可以这么说。

    毕竟大多数胡人的日子比以前是好过了许多。

    残忍么?

    也可以这么说。

    因为听那些凉州胡人说,他们的渠帅有也有不愿意配合的,但最后总是在某一天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连他们自己都在事后,都没有注意到渠帅是哪一天不见的。

    最恐怖的是,大汉的劳力,那可是很有名的……

    入他阿母的!

    抬头看向刘郎君,若洛阿六的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

    “对对对,刘郎君说的对。”

    然后他又压低了声音,悄声问道:

    “刘郎君,到时候小人一定第一个响应此事……”

    脸上泛起羞涩,若洛阿六首领继续说道:

    “只是时常需要大汉救济也不是个事,圣人曰:君子以自强不息。”

    “所以小人就觉得,若是能像凉州那般,能有个草场落脚,给大汉放放羊,顺便剪些羊毛糊口,想来也是极好的。”

    见多识广的刘郎君一下子就被惊到了。

    这胡人渠帅不简单啊!

    甭管君子以自强不息是不是圣人说的,但他居然知道剪羊毛就很重要。

    作为阴山脚下影响力最大的部族,同时又是第一个响应大汉政策的部族。

    不管是大汉以后是打算把九原故地划为边境亲自经营。

    还是像以前那样,把它作为藩篱屏护关中,若洛阿六既然有首倡之功,那他都必然会成为一个典型。

    看着眼前这个表情羞涩,面相憨厚的草原汉子,刘郎君就琢磨出些味道来了:

    轲比能全家都死透透了,就剩下这个若洛阿六,还能成为部族大人,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啊。

    既然对方是个明白人,刘良自然也就乐意把话挑明了说:

    “若洛阿六首领,我也不瞒你,前些日子,桥山那边传来捷报,姜将军已经攻破桥山,顺着秦直道向长安而去。”

    他把下巴抬了抬,示意外头:

    “所以这一次运了这么多物资过来,其实主要就是给姜将军送过去的。”

    阵上的事情,刘良不懂。

    姜维孤军深入关中是不是太过冒险,刘良也不懂。

    他只知道大军一旦翻过了桥山,进入关中,补给有可能不易,所以物资自然就要准备得充足一些。

    自从九原故地勉强稳定下来,刘良就开始积极与后方恢复联系。

    不是再次通过大漠,而是从高阙沿着大河南下,经过灵武谷,到达前汉所设的廉县(即银川一带)。

    过了廉县继续往南,过了北地郡的旧日郡治富平(即青铜峡市附近),那就好说了。

    因为过了富平,沿途有两汉所设置的关塞残址。

    沿着大河两岸,跟着关塞残址一直走,就可以到达安定郡塞外故地。

    安定郡塞外故地的大河边上,这些年有一个匈奴部族经常在那里放牧。

    这个部族的前一任匈奴大人叫胡薄居姿职,后来在北地郡故地被司马懿所杀,差点几近灭族。

    剩下的族人由匈奴大人的遗孀阏氏统领。

    后来吧,打西边来了个色中饿鬼石苞,一切尽在不言中……

    石苞大爽特爽之后,就给了阏氏指了一条明路。

    让她的部族在凉州陇右与北方草原之间兼职个中间商,赚点中介费啥的。

    至于为什么不像别的胡人部族那样,直接圈了一块草场放羊剪羊毛?

    人家就乐意游牧怎么啦?

    游牧嘛,逐水而居,所以跑得远一点也很正常对不对?

    比如说跑到廉县看看风景啊什么的。

    甚至穿过廉县,运点毛料啥的去九原卖,同时再看看祖先当年在高阙所建的匈奴城还在不在,也是很正常的对不对?

    这一来二去,跑得多了,自然也就认得路了。

    可以说,就算这条路再怎么难走,那也比从居延郡出发,然后再横穿大漠要方便得多。

    这也是为什么邓芝在得知邓艾兵临萧关,就立刻退守萧关的原因。

    只要萧关还在,陇右迟早可以通过这条路,与进入九原故地的凉州军取得联系。

    至于凉州军为什么不进入陇右出萧关走这条路。

    一是因为司马懿肯定会在北地郡故地安插有耳目,走这条路只会提前暴露凉州军行踪。

    这二嘛,就算是司马懿会预料到凉州军会突袭桥山,那就顺便让对方觉得自己的预判是对的。

    从而让司马懿失去警惕,不会再多想凉州军有可能掉头转战并州。

    简单地说,就是预判司马懿的预判,多加一层保险。

    当然,这条路确实也不好走,毕竟廉县和富平县是旧北地郡的核心地带。

    不但司马懿在那里安插有人手,盘踞在那里放牧的胡人更是杂乱无比。

    没点真刀实枪的本事,还真不好过去。

    也幸好冯刺史给刘良留下的义从胡骑,对草原上的胡人来说,算是快马利刀,最后几经波折,好不容易才与安定郡联系上了。

    结果邓芝比呆在高阙的刘良着急多了。

    在魏贼兵临萧关的情况下,陇右方面硬是挤出三千精骑。

    让马岱亲自带队,直插富平县这个处于高阙与萧关之间的关键要地。

    对于邓芝来说,只要萧关无失,魏贼在关城下再怎么耀武扬威,他都可以装作看不见。m.

    但若是九原方向有消息传来,他就必须想尽一切办法保障两地之间的联系通畅。

    要不然,就凭邓芝手下的马岱张嶷等将军,能让一个不知名魏将骑在头上?

    而刘良现在手里的物资,就是东风快递不顾损耗,从陇右出萧关运送过来的。

    想要动用这批物资,当然没问题。

    但提前是必须优先保障姜维所领的一万大军。

    “若洛阿六首领,你也知道,寒冬将至,我自然是要优先保障前方将士的衣食。”

    “这样吧,你若是能抽出人手,帮我把这批物资运到关中去。”

    刘良看着若洛阿六有些不明所以的脸,笑了笑:

    “这运送的人,不但一路上能吃上饭,而且事后我还可以按部族出力多寡酬谢。”

    如何拉拢、分化、利用,冯君侯在陇右和凉州,早就做出了表率,刘良只要有样学样就够了。

    果然,若洛阿六听完刘良的话,神情就是一动。

    以眼下九原的形势,以部族眼前的状况。

    如果既能帮上汉军的忙,又能让族人吃上饭,事后还有酬劳,而且还没有风险,这怎么看怎么都是好事啊!

    “这个……刘郎君,不管是谁,只要能帮忙运粮,能吃上饭?”

    “定人定量,只要达标,我身为大汉堂堂参军,难道还能昧了那点口粮?”

    换了别人,若洛阿六或许会嘀咕,但换成刘郎君,那他还真无话可说。

    因为从刘良领着商队过来的那一天起,一直都是诚信经营,童叟无欺。

    甚至对一些拿不出货的小部族,还会偶尔救救急,允许赊账,日后慢慢还。

    如果抛去数月前汉军对自己部族的立场不说,刘郎君在九原一带的名声,那是真的不错。

    当然,就算在冯君侯屠戮数万人之后,刘良在相当一部分的部族眼里,仍是信誉坚挺。

    汉军为什么能轻易地横扫九原?

    部族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折损数万精骑?

    以前若洛阿六可能不明白,但他接手部族也有时日了。

    他就是再蠢,也能隐隐约约地看出,底下估计有不少人早就跟汉军眉来眼去。

    所以若洛阿六知道,就算自己心存疑虑,只要刘郎君把这个话放出去,肯定会有不少渠帅眼巴巴地跑过来跪舔。

    想起自家兄长全家死光光,再想起汉军来到九原,就如同来到自家后庭闲步,让数万精骑消失,也不过是眨眼之间。

    若洛阿六眼一闭,心一横,妈的什么壮大部族,什么恢复鲜卑荣光?

    再壮大,能大得过汉军?

    再荣光,能荣得过汉人?

    既然都决定跪舔了,还不如想办法把自己卖得再好一些!

    “刘郎君若是不弃,吾族里尚还有些人手,只求刘郎君垂怜,能赏他们一口饭吃……”

    刘郎君闻言,脸上顿时满脸笑容,扶起若洛阿六:

    “言重了,不过是相互帮忙,互相帮忙而已!”

    送走回族中准备的若洛阿六,刘郎君迎着北面吹来的风,让已经带着寒意的北方吹散自己胸中的滚烫。

    不过只言片语,谈笑之间,就决定了数万乃至十数万胡人的命运。

    不但借机化解了大军后勤压力,甚至在悄无声息间,还为九原的治理打下基础。

    运筹帷幄,指点江山,此等豪迈,方是男儿所追求的情怀。

    刘良在某个瞬间,忽然明白了大汉新一代某位未来领袖的眼光和高度。

    他忍不住地长啸一声,大笑道:“壮哉,汉家男儿!”

    汉中。

    代表着最高紧急红色传骑背负令旗,怀揣羽檄,身下的座骑已是口吐白沫,但骑士却是毫不怜惜,时不时抽一下马屁股。

    “嗒嗒嗒……”

    没有烟尘,镶了马蹄铁的马蹄敲在水泥道上,发出清脆无比的马蹄声。

    汉中城城门大开,一队汉军将士守在门口两边,迎接即将到来的消息。

    “急报!冯君侯转战万里,在九原灭四万胡骑,今已攻下并州,挥师河东,大破魏贼!”

    传骑经过城门时,丝毫没有停下的迹象,只是迎风留下这么一句,就继续向着汉家天子的行宫急驰而去。

    “轰!”

    门口的汉军将士面面相觑,人人眼中尽是不可置信之色。

    “这……听清楚了?”

    被问到的人咽了咽口水,喃喃地说道:

    “转战万里?”

    “再听听,再听听,听仔细了,别传错了!”

    “对对对,再仔细听听!”

    很快,第一个传骑过去后,后方又有三三两两的传骑跟上,这一回,终于有人在城门翻身掉下来马来。

    早有准备的将士连忙接住他,急声问道:

    “如何?战况究竟如何了?”

    传骑嘴唇干裂,脸上隐隐有血丝,这应当是一路狂奔被山风吹裂的。

    但他此时的情绪却是极为亢奋:

    “冯君侯转战万里,在九原灭数万胡骑,然后又攻破了并州,挥师河东,天下皆是震动!”

    “果真!”

    “糊涂!此乃红色传骑,直报天子,还能有假?”

    有人惊叹:

    “冯君侯这是带了多少人过去?转战万里,胡骑加魏贼,怕不是得有十万人?”

    “十万人怎么啦?君侯两万破十万,又不是没干过!”

    “那时也没转战万里啊!再说了,那可是十万人,又不是十万头猪!”

    “不懂就别乱说,你以为杀猪就很容易?我家就是养猪的。”

    “杀一头猪,要一人抓后腿,一人抓前腿,一人拿铁勾勾住猪脖,同时拿杀猪刀放血。”

    此时大汉圈养之风大盛,特别是因为粮食的增产,小户人家有能力散养点鸡鸭,再加两三四头猪。

    再富余一些的人家,多是开养鸡场养鸭场养猪场,养个百余乃至数百只鸡鸭几十头一百两百三百头猪。

    因为鸡毛鸭毛乃至猪肉,那都可以抵税的啊。

    至于再上一层人家,直接就是草场牧场养羊养牛……

    养马供应军中,开毛纺工坊皮革工坊啥的,那都是最顶级权贵和豪族才有的权利。

    家里养猪的是个小军官,见他比比划划,给他人讲如何杀猪。

    于是有人冒出一句:

    “那不就是说,魏贼连猪都不如?”

    众人一下子就哄然大笑起来,城门洋溢着快活的气息。

    “别闹了,快去传消息!”

    “诺!”

    “冯君侯转战万里……”

    城门的将士得到确切的消息,开始四处奔跑,传播消息。

    汉中城,有如一锅烧开的水,顿时就沸腾起来,水雾蒸腾,水花四溅。甲青的蜀汉之庄稼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