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不满包办婚姻欲找茬 对熟奶岳父一见钟情
珍馐阁,楼如其名,是做饮食行业的,只接待内定人员,也就是身份特殊的那几个。 二楼,走廊处一群人靠在栏杆上,为首的打着黑曜石的耳钉,漫不经心地往下看,一副等人姿态。 为首的青年不过二十出头,面容还比较稚嫩,眉目间都是股桀骜不驯的野性,气质里流转的是游戏人间的自傲和懒散。 他还正年轻,正潇洒,正是听不进别人劝的年纪。 他就是殷家大少爷,殷逸修。 名字里虽然是逸修二字,可谁都知道这位殷大少不听任何人的说教:在家端的是宠子的身份,在外端的是纨绔头目的身份,二十年来活得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唯一的坎坷就是最近被家里人告知有个娃娃亲。 ——和裴家当家住裴润秋的小女儿裴曦。 这个裴曦是被刚刚认回来的二女儿,裴家一共有两个女儿,大女儿裴雪椿,二女儿裴曦,裴曦小时候被保姆偷走,成年了才被寻回。 原本和殷逸修结亲的是裴雪椿,但裴润秋自觉对不起裴曦,就让这门亲事转到了裴曦身上。 殷逸修自从知道了这件事就火大得很,暂且不说家里人之前不告诉他这件事,单说这位未来岳父将自己的未来当物件一样踢来踢去就让他很不爽了,要不是看对方年纪比自己大…… 他早就找人麻烦了! 今天来珍馐阁不是为了吃饭,而是得了裴曦的行踪,他今天是专门来找人麻烦的。最好能大闹特闹,让裴家主动提出解除婚约,毕竟爸妈这边已经靠不住了,铁了心要把他嫁过去。 珍馐阁只有一个出入口,平日里都有保安守着,这里位置偏僻,周围十分安静。 殷逸修带了两个小弟,也不进自己订好的包厢,就在走廊处慢悠悠地等人。 很快,大门处便传来了动响。 大门被保镖们推开,殷逸修微微把身体倾斜出去,视线紧锁在门口。 率先进来的是一个穿着简单的女孩,脸上不施粉黛,纯天然的清纯,只是眼睛里带着点不属于这个年龄的狡诈。 殷逸修兴致缺缺地偏过头,正要示意自己的“小弟们”行动时,张开的嘴巴却没有说出一个字来。 第二个进来的男人穿一身定制的西装,头发也用发蜡梳的一丝不苟,最叫人惊讶的是他的身材,上宽下窄,典型的蜂腰宽肩,西装是贴合身材做的,不松不紧,正正好将那一弯细腰勾勒出来,领带贴在微微隆起的胸膛处,似乎也成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往下看就更让人觉得疑惑了,丰腴的大腿贴着西裤,脚腕处却细的不行,因为穿着长黑袜子,西裤又是露脚踝的那种,所以整只脚的弧度就更加瞩目,是用肉眼都能预测的握住。 殷逸修打赌,自己一只手就能抓住那脚踝,然后把持着不让男人逃跑。 第二叫人惊讶的就是男人的脸了,其实光看两个女儿便能知道男人长相一定不俗,可在殷逸修眼里,却觉得两个女儿完全没有遗传到男人优良的基因,这哪怕是遗传了一星半点,他也不会如此抗拒这桩婚事。 男人是一种儒雅的面相,因为年纪大了,便是成熟的那种儒雅,眼尾不免因为岁月的侵蚀挂上一点细纹,整个人像是打磨好的和田玉散发着一股时间沉淀的熟韵美。男人的眼睛也是极好看的,一种成熟的魅沉淀在眼底,这使得男人不论看谁都用一种包容的神态,倘若沾上一点情愫,这种成熟男人的魅力足以迷晕大部分女人。 此刻男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走在前面的女儿身上,眼里的温柔和包容简直能溺死人。 殷逸修一下子就看呆了,男人身上穿的衣服和得知的情报足以说明男人的身份:他就是自己未来的岳父,裴润秋。 “希希,你走慢点。”裴润秋眼看裴曦越走越快,连忙上前提醒裴曦,这里的地板用的都是打磨光滑的瓷砖,裴曦穿的又是容易打滑的鞋子,可别一会摔跤了。 谁料裴曦听了他的话猛地停下步伐,转头看着裴润秋,一个冷哼,怨恨几乎溢出眼眶:“怎么,父亲这是担心我走路没家教,丢了您的脸?” 一口一个父亲,一口一个您,简直要戳烂裴润秋的心了。 他手足无措地看着裴曦,张嘴欲要解释什么,可裴曦根本不想听他的解释,扭头就又要往前走,丝毫不给裴润秋面子。 裴润秋的秘书跟在最后面,见状连忙上前缓解尴尬的氛围,心里却对裴曦气得牙痒,恨不得把这个野丫头丢出去。 作为找回裴曦全过程的观看者,秘书对这位小千金没有一点好感。 走丢又不是裴总的错,这位小千金却认定了自己十九年在外面受的苦都是裴润秋照顾不当带来的,回来了一副清高模样,装的是不屑于裴家的范儿,甚至用一些语言来刺激裴总,不知道让裴总送了多少东西才换来一点点和女儿温馨的相处时光。 天可怜见,要不是裴总一直坚持不懈地搜寻她的下落,她又怎么会被找回来?这件事反而还怪在裴总身上了!简直是无理取闹。 也因着这位小千金作妖的性格,裴总每天还要抽时间陪她吃饭,还得不到好脸色。 秘书都为裴润秋不值,也不知道这个小千金是不是脑子有病,不恨那些绑走她的人,反而恨上了裴润秋。 可他只是个秘书,此刻能做的只是安慰一下裴润秋,其他的什么都做不了。 裴润秋眉心微微皱起,最后也只是叹口气,同秘书一起走进去。 殷逸修把这一幕尽收眼底,等到人都进去了,这才掏出一盒水果糖来,剥开一颗放进嘴里嚼着吃了。 他是要抽烟的,但珍馐阁禁烟,就只能吃点其它东西解馋了。 “走。”殷逸修嚼碎了糖,咂摸着酸甜的味道,右眉梢一挑,嘴角划出个似讽非嘲的弧度,“去会会我那个未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