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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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塞提斯,如同蔚蓝海洋中浮出的白色泡沫,是一座繁华而热闹的城市。也正是因为它的繁荣与富饶,都蒙王朝定都于此,神庙也在这里建下了祭司殿 祭司殿由纯白的花岗石构建,在五颜六色的其他建筑里,如一粒明珠,难掩其神圣。在都蒙王朝的民众心中,即使是祭司殿铺路的青石砖,都带着一丝丝难以捉摸的魔力。但祭司殿守卫森严,除却每年的朝圣日为所有人大敞殿门外,其他日子里,只有被祭司承认的人才能踏足这禁地,即使是高坐都蒙王朝王位的最高者,也无权随意进出 正因为这禁令,因此,没有人知道,祭司殿的那位已经缠绵病榻数日,或许已经快要化为虚无,重回母神怀抱了 伊芙是祭司殿挑选的神女,虽说职位带了神字,但是像她这样的神女殿中还有百八十个,所负责的皆是侍奉祭司殿的最高者:大祭司。她年纪尚小,还带着青春少女特有的娇憨,此刻捧着托盘,跪坐于大祭司床外,一心一意为自己的主人担忧,珍珠样的泪一串一串从她的眼中坠落 所以,待听到重重帘帐后,传来清哑的低喘声时,女孩手一抖,竟是把手里的银制托盘都扔在柔软的长毛地毯里,上前询问祭司: “主人,您好些了吗?” 良久,床榻上一个人影才缓缓坐起:“…伊芙?我…今日是何日?” 神女为主人声音透露出的稳健而惊喜,此刻连忙回答:“主人,今日已是神诞日,再过几天就到了朝圣日了。” 神…诞日?朝圣日? 床上的漂亮的少年微微睁大眼睛,剔透的浅灰色瞳孔里满是惊讶:原来,我已经回到了这一天,一切还没有改变的这一天 这或许是神迹,少年也就是大祭司垂下的长睫轻颤,或许是母神拯救我的神迹 大祭司叫白,在三天前,他突然开始做一个梦,一个时间跨度了整整十年的可怕梦境。梦的刚开始,他的爱人——王储都琼在朝圣日撕下伪装,用一个子虚乌有的罪名将自己幽禁于神庙里,一步步诱导民众抛却对神殿的信仰,最终摧毁了神庙,将自己锁在寝殿里不见天日; 想到被冠冕堂皇的男人哄骗着踏入陷阱,最后被关在深幽的宫殿的日子,白攥紧拳头,坚定了要将这一切都重新改写的决心 而现在,到了神诞日,他需要沐浴焚香,接见三位神圣骑士了 伊芙还跪趴在地上,听到帘帐的玉环相互敲击声,才抬起头,看见一双雪白的莲足从帐子里探出,云朵般柔软的纱衣垂下一角,盖住了白嫩的脚背,只那趾甲上粉嫩的一抹红不安分地从纱衣里透出了,带着朦胧的情色 神女盯了半晌,才乖顺地低下头,不再看床榻边的情景 大祭司大病初愈,此刻四肢还是软的,从床榻上坐起,在伊芙的服侍下穿戴完毕后,身形一晃,差点软倒在地上。还是借着神女的搀扶,白才强稳住身形,被体贴的伊芙半环住腰,朝祭司殿走去 祭祀殿里,除却侍奉的几位神女外,三位神圣骑士早已到来,各占据殿宇的一角,沉默不语,这沉闷的气氛直到大祭司到来才被打破。身着羽白色的祭司神袍的少年,明显还是有些疲惫,清秀的脸庞勉强维持活力与骑士们一一问好后,便被神女扶着坐上柔软的座椅 白在观察,看着对自己行骑士礼的三人: 王储都琼,贵族维景,还有被他捡来亲自抚养长大的弃婴——弃凌 都琼自不必说,此时还端着他一贯的高傲面容,连低垂下的头都只是象征性地弯了弯,一双鹰眼极富侵略性,看着座上的少年 而维景,作为掌握军权的大贵族之子,却喜欢装作儒雅温和的大哥哥形象。白一度被他的表象所骗,直到被他从都琼的王宫里救出,日日夜夜都被他在床上折磨时,大祭司才看清这个披着人皮的豺狼真面目来 只有弃凌,恭敬地低着头,银白色的铠甲衬得青年高大威猛,一副忠心耿耿的模样。可想到就是这么一个忠仆,从乱世里异军突起,借着拯救祭司的名号推翻都琼和维景的统治,成为塞提斯的新王,最后却赐了自己一把佩刀,大概是想用祭司的血来巩固新生的王朝吧 想到那把刀抵在脖颈的刺痛感,白反射性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却被三人误认为病体不适。都琼自负与大祭司感情深厚,此刻便站起身,准备走到祭司身旁嘘寒问暖,却被乌发雪肤的少年冰冷的目光冻住 白看着这野心勃勃的王储,和旁边两个男人,宣告了自己深思熟虑后的决定:“都琼大人、维景大人,你们二人身份尊贵,都蒙王朝未来的稳定,都要靠二位大人费心尽力。如此,我作为祭司,自然不能以国家的命运作为代价,选你们作为我的守护骑士。” 白向一直侍立身旁的神史官招了招手,史官会意,手执笔卷上前,等待祭司的宣定 “我将会选择弃凌作为我的守护骑士,册封大典将在朝圣日向都蒙王朝的所有民众见证下举办。届时……” 祭司顿了顿,走下座位,看着三个震惊的骑士:“还请两位大人准时参加。” 白衣的少年抛下这么一个宣告,便是将三个未准备的骑士都震在原地,他也不愿理会,施施然离开。偌大的宫殿里,除了中央伫立的高耸女神像外,便只有史官还在奋笔疾书,记录下这一任祭司的守护骑士——弃凌 祭司代代都是由前任大祭司从新生儿中挑选,自幼便送入神庙,学习各类典籍学科。为了让神庙与都蒙王朝的王族贵亲们联系紧密,从王族和贵族里,也会选择几个幼童与小祭司一起长大。这一任的祭司从幼时起就选了王储与掌握兵权的大贵族之子,后来又捡了一个弃婴,也加进神圣骑士中来 因为大祭司与王储的关系在三人里最亲密,史官一开始还以为他将会选中王储作为自己的守护骑士,这也并非先例,只是成为祭司的骑士后,便再无继承王位的可能。家族自带八卦基因的史官当时还为优秀的王储而惋惜,谁知,祭司一句话落下,这至高无上的骑士最终落在一个弃婴的头上 史官挥笔疾书时,不忘抬起老花眼看看那个幸运儿,却看见弃凌被王储用剑抵在喉咙,惊得笔一抖,砸在地上 竹制的粗籇咕噜噜在地上滚了一圈,王储都琼凉凉一眼扫去,史官小老头一抖,忙会意地退出神殿,留三位大人在祭司殿里“商谈” 都琼的面容天生自带贵族的傲慢,此刻狭长的凤眸便是看都不愿看这肮脏的贱民一眼,剑虚虚指着弃凌的咽喉: “骑士大人,呵,我一向以德服人,大祭司年纪尚幼,又大病初愈,做出来的决定其实算不得数。我只希望,你能有自知之明,尽早禀明大祭司,最好…彻底滚出这神庙才好。”王储高贵的蓝色瞳孔里带着懒得掩饰的杀意,慢条斯理地将锋利的剑撤回,插入剑鞘,都琼看都不看两人,抬脚跨出神殿。 而维景,从先前的震惊中回神,又施施然看了一出王储威胁弃凌的戏码,觉得戏也看够了,便朝一直低垂着头的守护骑士微微一笑,温声告退,只留黑发的骑士站在这神圣的庙宇里,呆立 乖顺的骑士,好半天,才从喉咙里滚出一声冷哼,他握紧了手里的佩剑,那是大祭司在他生日所赠,被青年珍惜地挂在腰间,从未使用。剑柄裹着布条里藏了一根洁白的纱布,除非被人仔细捧在手里端详才能发现,这一直恭敬地守在祭司旁的青年,将祭祀袍的一角撕下,牢牢地绑在剑柄上,时时握在掌心 弃凌的弃字,代表他是一个弃婴。他被白从林中救起,之后便在神庙里陪伴祭司长大。白告诉他,弃字是还了他生身父母的生恩,代表他与他们再无瓜葛,而凌字才是大祭司为他选的本名。弃凌很喜欢自己的名字,虽然常常会被嫉妒他的贵族们嘲笑,但骑士知道,若抛却了这个名字,他就再也没有办法陪伴在大祭司身边 他原以为大祭司会选择那个傲慢的王储作为守护骑士,而没有成为守护骑士的其他人最后都会被遣出神庙,与平民一样,除了朝圣日外再无法踏足神庙半步。弃凌原先就想着,若是白选择了都琼,这个忠心的骑士便会违背自己的誓言,拐走高贵的大祭司,隐居在山林里,和他心爱的白一起相依为命 谁想到,大祭司,竟然选中了他 想到能日夜守候在白的身边,黑发的骑士心情明显好转,上扬的嘴角让周遭生人勿近的气势都弱了几分,惹得几个路过青涩的小神女红脸偷瞧